發布時間:2024-10-11 11:28:06] 閱讀:[206004]次 作者:婁底家政公司
「你想清楚,我可是和他有關系的唯一物件了?!?/span>
「扔掉我,你會后悔的?!?/span>
前 4 次,我都經不住拷問,把這臺隨我遷徙的笨重風扇帶在身邊。
但這一次,我要從一個 11 平米的房間搬進一個 8 平米的房間,我必須最大程度地丟掉一些東西了。
Blake 曾經在文章里寫過,他現在喜歡買一些和他無冤無仇的東西,丟起來也沒有負擔。
我一邊收拾房間,一邊環顧四周,完蛋,大部分物品,都和我有一些冤仇,一些緣分,一次次阻止了我做出丟掉的動作。
不止我一個,今晚,我和我急需丟掉一些物品的朋友們,需要你們的幫助。
關于這些有冤有仇的物品,你們可以幫我決定,要不要丟掉嗎?
1
一枚機場書店購入的印章,
和一份重逢的幻想。
這枚姓氏印章,是 3 年前在南京祿口機場的書店里買的。
當時,我和一起出差的同事們站在一排印章面前,他們都有可以贈送的對象,但我腦袋空空,心想,不行,我也得挑一個可以送出的「姓」才行。
于是,我挑了大學時短暫交往過的男生的「姓」,那時,我們已經 3 年沒有見過面了。
人類對重逢總抱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,只要活得足夠久,誰都不說話,見面的機會就會憑空出現。
6 年過去了,他近況如何我都不清楚了,我還要用 0.005 平方米來存放這份幻想嗎?
2
兩個低廉的架子,
和一種讓我羞恥的本能。
雖然離家很久了,但是我的身體里還保留著一種「省省錢,不用買太好」的消費記憶。
3 塊的拖鞋,9.9 塊的紙巾,還有這個 5 塊錢的塑料置物架,放在桌子上,又輕巧,又搖晃。我甚至還買了兩個,疊在一起,像我的自信心一樣不穩定。
而當我猶豫要不要帶到新家時,我突然覺得有些恐怖。明明我舍得吃一頓一百塊錢的飯,卻舍不得買一個 40 塊錢的置物架。
一種像口香糖一樣的窘迫,緊緊粘住在一些習慣上。
好想狠狠丟掉。
3
一份菜譜,
和一些共同生活的痕跡。
一年多前,我的前室友要離開廣州。
我硬是讓她要把做過的,好吃的羅宋湯的菜譜,寫下來,貼在冰箱上。這樣,就算在我居住的空間里,留下一些我們曾共同生活的痕跡。
她當時就笑我,一定不會真的去做。
人真是奇怪,面對無法挽留的人,反而會選擇把對方留下的痕跡加重。前室友走了以后,我把這份菜譜貼在冰箱最顯眼的地方上。我住在一個她沒住過的房子里,但印下一部分她的痕跡。
這次,又要再搬家了,一份菜譜,真的很難打包。
我是不是要允許一些人 ,從我的生活里徹底離開。我已經留足一年來懷念我們曾經的快樂時光了,現在,對這段關系的哀悼期,應該可以結束了吧。
4
一雙 aj 球鞋,
和一段長達 3 年的愧疚期。
一雙曾經喜歡的人從澳大利亞帶回來的 AJ,但大半碼,你會留多久呢?
其實,擁有它第 6 個月的時候,腳掌因為不合適被磨出水泡的時候,我就想丟掉它了。
可是,冒出「丟掉」的念頭的時候,我又迅速地扼殺掉,我腦海里的畫面是,對方專門在一個下午,為了這雙 AJ,逛了很多家商場,用心地挑選了很久,又很不容易地從國外給我帶回來。想丟掉,我也太殘忍了吧,好愧疚。
我只好每搬一次家,就在不大的鞋柜里,找一個最大的地方供奉這份愧疚。
好多年過去了,我又擁有了其他的鞋,我想我的愧疚期可以結束了。
5
一個中獎的樂高,
和一份貸款戀愛禮物。
兩年前,我在年會抽到一個樂高玩具的禮物,價值 500 塊錢。樂高這種東西,我真的連打開它的興趣都沒有。
可是,當我的同事問我要不要低價賣給他的時候,我又猶豫了。
心想,要是,我以后談戀愛,我就可以作為第一個禮物送出去了。
結果兩年了,比起禮物,它更像一個詛咒一樣,積了厚厚的灰。樂高本人,應該很傷心吧。
我決定馬上把它送給喜歡的朋友。它不該等兩年,才去到它該去的地方。
6
對物品的不滿,
只有 0 次和無數次。
室友舉著一套裙子,和我說:「我要把它扔掉?!?/span>
我很驚訝,因為就在前一天,她還穿著去上班,我還夸它好看。
但她卻說:我對它已經冒出了不滿,既然這樣,就扔掉好了。
我更驚訝了,因為從不滿到扔掉之間,她并沒有給這件衣服任何機會。
我也有一條一穿上就會冒出不滿的衣服,它穿上去像一條睡裙,但真正做睡裙,又是不舒服的。
「再給一段觀察期看看?!?/span>
兩個夏天過去了,在這段漫長的觀察期里,我反反復復經歷著「穿上它試試」-「這也太像睡裙了」-「再觀察看看」的過程。
是不是,對一件物品的不滿,只有 0 次,和無數次。
7
不扔,
是為 30 年的自己留一份朋友圈素材?
曾經在網上看到過,判斷內褲需不需要扔的依據 —— 想象如果你突然進醫院了,你愿不愿意被醫生看到這條內褲。
前不久,Blake 也在播客里分享過一個「遺物整理法則」,要按照離世后不給別人添麻煩的準則,來整理自己的物品。
而我,也有一個決定「扔不扔」某個物品的法則,那就是「朋友圈素材法」。
我總喜歡以「紀念」的理由,保留下各種紙質票據,有時候是和男朋友去電動城玩游戲的小票,有時候是某一次出門旅游的船票。
搬家時,看著這沓「紀念的意義」,卻有些頭疼。
我問了自己一個問題:這里面的哪張紙,是你 30 年后看到會發朋友圈的呢?
最后,我留下了一張 2019 年在黃大仙求的簽。當時那個師傅讓我不用著急我的姻緣,好好工作,老板會給我介紹。(盡管現在的男友并不是老板給我介紹的)
30 年后的我,說不定生活里有意思的事情不多了,這張紙就留著給她發朋友圈吧。
最后。
想起那天搬家,我把軟木板上貼著的照片一一撕下來,才發現,沒有被照片覆蓋著的地方褪色了,木板上明顯留下了一張張照片的痕跡。
這意味著我過去 4 次搬家,每一次把照片摘下來,又都原封不動地把它們復原。
而這些照片里,有 4 年前的畢業照,有幾乎不聯系的舊朋友,有 5 年前的旅游照,還有沒戴牙套前的照片。
新的我,新的我的生活,并不在這塊木板上。
是我對這些過去太在意了嗎?好像也不是,只是不去整理,也就不需要告別。
我們偷懶地生活在一個不斷堆積起更多物品的空間里,只覺擁擠,不做改變。
我摘下穿著學士服的照片時,感嘆著 4 年過去了?;叵肫饋?,畢業到現在,我幾乎一股腦地奔著「我想要什么」的問題去生活,用眾多裝飾物,形成一個半新的自己。
物欲雖然不強,但卻十分奉承「自我滿足」這件事。
等到搬家前整理物品,我才發現,我的欲望生長著的同時,那些舊的、過期的、不再具備吸引力的欲望堆疊在角落里。
也意識到,扔東西需要的勇氣,遠遠比買東西要多得多。
我要厘清的冤仇物品們,大概還有許多許多。
你呢,你的,是時候開始厘清了嗎?
編輯 Kitty
音樂 椅子樂團 The Chairs - Maybe Mayb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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